或者,她应该去参加宋歌的婚礼?

    亲眼看着他将盟约的戒指戴到年朝颜的手指上,她应该能够遗忘得更快。

    那么,在遗忘之前,她应该梳理一下,嗯,从头开始,回忆自己是怎么就对宋歌动了心。

    然后,她才好将完整的爱情回忆,完整地封存于黑匣子里。

    回到家后,她将自己关进了书房。

    温澜陪周阿姨剥毛豆,不知道在聊什么,时而传来温澜咯咯的笑声。

    她背靠着书桌,望向窗外明丽的午后。

    一夜大雪后,梧桐树身披厚厚的婚纱。

    如今风起时,枝桠摇晃,便落下大片大片的金光闪闪。

    无声无息的动人。

    她和宋歌的相遇,也是在一个这样的金光闪闪的夜晚,地点是一家译名叫“特别”的特别酒吧。

    这家酒吧特别在什么地方呢?

    酒吧里的光芒不是五颜六色的,始终是起夜灯的柔柔的淡黄,淡黄里泛着白,于是,给人的感觉,又安静,又金光闪闪。

    当然,安静是指酒吧正式营业前的状态。

    事实是,这是一家灯光温柔的热吧,舞池能容纳百人,而舞台却是围绕舞池而造的细长的圆弧形的长廊。

    长廊上,有民间的她不知道名字的乐队,弹着吉他,闭着眼睛,动情地演唱《fivehundrediles》

    长廊内是本来应该摇摆得浑然忘我,舞步却很轻快活泼的红男绿女,长廊外,错落有致地环绕着桌椅,桌子是圆圆的木桌,妙在椅子的设计也相当别开生面,因为每把椅子的靠背都是一只小动物,充满童趣。

    那晚,她卸下伪装,以真实面容,走进酒吧,钻进舞池,就开始尽情地跳舞,发泄内心说不上来的空虚和没劲。

    她的空虚和没劲,来源于她刚刚为林白白执行了一个任务,成功谋杀了某国一个重要领导人。

    她全身而退后,开车跑车,嚣张地行驶于午夜的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