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一到堂屋,就一口笃定的说,“小玲心灵手巧,做鞋子织毛衣都会,你二哥也能干,这俩人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瞧着好了,这婚事啊!准成。”

    林晓晓悠悠的接了句,“要是成了,自然是好。”

    林锐还年轻,就是不成,也不愁找不到媳妇。

    说白了,她提议林锐过来,也就是走个过场。

    “谁说不是呢。”张秀忙着说媒的事,中午吃饭的碗筷还没洗,这会正好没事,于是就道:“我去刷个碗,你们俩在这坐会。”

    等她洗好碗,林锐和小玲也聊的差不多了。

    林晓晓和张小娟同时点头,张秀一走,张小娟就一脸好奇的盯着林晓晓问。

    “你皮肤咋那么好?”

    她总是要下地干活,晒的黑湫湫的,再看林晓晓,皮肤细腻白皙,就跟城里人一样,她看着都喜欢。

    林晓晓笑了笑,“我干活少,没怎么出去晒。”

    如果她每天这样出去晒,没准比张小娟还黑。

    “你家田里的活不用你做吗?”

    “我家里田少,大哥二哥也比较疼我,不让我下田。”

    “你哥哥可真好。”

    在家里张小娟排行老二,前面一个姐姐张小玲,后面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大姐由于是老大,比较受宠,弟弟是男孩,也比较受宠。

    她和三妹是卡在中间最不受宠的,尤其是她,年纪比三妹大,所以做的事情也最多。

    家里人完全是把她当成男孩子在使唤,她都习惯了,这会听到林晓晓这么说,心里别提多羡慕了。

    她不是羡慕林晓晓不干活,是羡慕林晓晓没爸妈在了,还有哥哥疼爱。

    林晓晓笑了笑,没接话,但是目光却没离开张小娟的身上,这丫头属于那种骨骼稍微大一些的,长的不胖,但是看起来挺壮实,一双手也比较粗糙,一看就是在家没少干活。

    从她说话里,林晓晓也感觉到,她就是一个口直心快,没什么心眼的人,要是把她介绍给林锐,没准比张小玲还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