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小女孩儿都对这个萝卜哥的刀子嘴豆腐心深有体会,所以并不害怕,她们都已经打定了主意,今天一定要那个黑市拳赛,听说那个比赛可刺激了,就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一定要见识一下!
路过小区门口的那个泳池的时候,林鹏程把车开得像蜗牛一样慢,而且还是病重奄奄一息的蜗牛,虽然这么慢的度,后面的人都一点没有着急,也慢腾腾的开着,里面开车的是个秃子,他也偷偷的斜着眼睛看那些穿着比基尼的清亮美女,在炎炎夏日里,还有什么比这样动人的风景更能让男人觉得嗨呸呢?没有了。
“嘀嘀嘀。”
林妮妮突然按了几下喇叭,吓了林鹏程一跳,后面的人也吓了一跳,砰的一声响,追尾了!
五个小丫头大笑,那边泳池里玩水的美女们也都妖娆的咯咯笑。
林鹏程叹了口气,停车走了下去,摘下了墨镜看了看自己的车尾,又看了看坐在车里没下来的秃子,指了指车,那厮理都没理他,继续坐在那里看美女。
林鹏程笑了,他打开了自己的后备箱,找出了一副雪白的手套带上,拎出了一根金属球棒,走到后面那辆宝马车的旁边,蓬蓬就是两下,车窗玻璃给打碎了,那个秃子的脸也被飞溅的玻璃弄伤了,幸好这是结晶玻璃,他估计就得毁容!
“我让尼玛的不下来,你最好永远别下来!”
林鹏程神经质的笑着,只要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厮一露出这个神情,就是有人要倒血霉了,他一旦陷入这种疯狂的情绪里,要是不废掉些什么,绝对不会椭。
这个开宝马的是个外省来的,刚到这座城市不久,有些不知道深浅,他见这个小子这么嚣张,他就从另一边跳下了车,飞快的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根钢管,迎上林鹏程,钢管就招呼了过去。
泳池那边的美女们都尖叫起来,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她们都无聊极了,整天在这里洗啊洗的,就为了赚那么点劳务费,没意思,还是这个带劲儿,要是能见点血,或者是死个人什么的,就更带劲了!
那些在泳池里看风景的男狼们也趁机大饱眼福,蹦跳尖叫的美女,好看的地方可比刚才多太多了,来往的车辆也都停下来看热闹,只有少数人对这个不敢兴趣,厌恶的皱着眉头,开车走了。
最不愿意看到这一幕的是小区的保安,他们都赶紧冲了过来,消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要是两人弄个好歹的,他们可就废了,那都是责任啊。
林鹏程一见对方拿着家伙过来了,顿时就笑得更加的灿烂了,他就怕他不出手呢,那就没意思了,打一条死狗的话,怎么有打一条活狗有趣呢?
这是一条凶恶的疯狗,那就更加的趣味盎然,打废他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别看林鹏程一副公子哥小白脸的样子,好像是弱不禁风,谁要是这么看他,就大错特错了,这厮实际上是个长了张书生脸,其实一身腱子肉的暴徒,从小到大,打架无数,吃亏的时候不少,可是废掉人的时候更多。
论身手,在圈子里面,除了安雨晴,他谁都不惧,只是,他现在一般很少亲自动手了,毕竟年纪在那儿放着呢,也不再是当年的愣小子,有些时候无需他操家伙去玩命,想替他卖命的人多着呢,总要给他们表现的机会不是?
再者说了,这东西偶尔玩玩还挺刺激,多了就显得不够格调不入流了。
秃子并不知道他现在招惹的是什么人,更不知道这个看起来像个绣花枕头的家伙,实际上在部队里呆过,而且从小到大,每天都在坚持练功,武力值比他只高不低,而且还不是高出了一筹半筹!
秃子也是在原来呆的那个小县城骄横惯了的角色,现在来到了这里,依仗着他哥的势力,虽然刚来没几天,着实已经修理过不少的人,其中一个还给他打成了重残,现在还关在小黑屋里,供他们泄用。他是个人渣,熟悉他的人都清楚,他自己也清楚!
路过小区门口的那个泳池的时候,林鹏程把车开得像蜗牛一样慢,而且还是病重奄奄一息的蜗牛,虽然这么慢的度,后面的人都一点没有着急,也慢腾腾的开着,里面开车的是个秃子,他也偷偷的斜着眼睛看那些穿着比基尼的清亮美女,在炎炎夏日里,还有什么比这样动人的风景更能让男人觉得嗨呸呢?没有了。
“嘀嘀嘀。”
林妮妮突然按了几下喇叭,吓了林鹏程一跳,后面的人也吓了一跳,砰的一声响,追尾了!
五个小丫头大笑,那边泳池里玩水的美女们也都妖娆的咯咯笑。
林鹏程叹了口气,停车走了下去,摘下了墨镜看了看自己的车尾,又看了看坐在车里没下来的秃子,指了指车,那厮理都没理他,继续坐在那里看美女。
林鹏程笑了,他打开了自己的后备箱,找出了一副雪白的手套带上,拎出了一根金属球棒,走到后面那辆宝马车的旁边,蓬蓬就是两下,车窗玻璃给打碎了,那个秃子的脸也被飞溅的玻璃弄伤了,幸好这是结晶玻璃,他估计就得毁容!
“我让尼玛的不下来,你最好永远别下来!”
林鹏程神经质的笑着,只要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厮一露出这个神情,就是有人要倒血霉了,他一旦陷入这种疯狂的情绪里,要是不废掉些什么,绝对不会椭。
这个开宝马的是个外省来的,刚到这座城市不久,有些不知道深浅,他见这个小子这么嚣张,他就从另一边跳下了车,飞快的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根钢管,迎上林鹏程,钢管就招呼了过去。
泳池那边的美女们都尖叫起来,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她们都无聊极了,整天在这里洗啊洗的,就为了赚那么点劳务费,没意思,还是这个带劲儿,要是能见点血,或者是死个人什么的,就更带劲了!
那些在泳池里看风景的男狼们也趁机大饱眼福,蹦跳尖叫的美女,好看的地方可比刚才多太多了,来往的车辆也都停下来看热闹,只有少数人对这个不敢兴趣,厌恶的皱着眉头,开车走了。
最不愿意看到这一幕的是小区的保安,他们都赶紧冲了过来,消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要是两人弄个好歹的,他们可就废了,那都是责任啊。
林鹏程一见对方拿着家伙过来了,顿时就笑得更加的灿烂了,他就怕他不出手呢,那就没意思了,打一条死狗的话,怎么有打一条活狗有趣呢?
这是一条凶恶的疯狗,那就更加的趣味盎然,打废他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别看林鹏程一副公子哥小白脸的样子,好像是弱不禁风,谁要是这么看他,就大错特错了,这厮实际上是个长了张书生脸,其实一身腱子肉的暴徒,从小到大,打架无数,吃亏的时候不少,可是废掉人的时候更多。
论身手,在圈子里面,除了安雨晴,他谁都不惧,只是,他现在一般很少亲自动手了,毕竟年纪在那儿放着呢,也不再是当年的愣小子,有些时候无需他操家伙去玩命,想替他卖命的人多着呢,总要给他们表现的机会不是?
再者说了,这东西偶尔玩玩还挺刺激,多了就显得不够格调不入流了。
秃子并不知道他现在招惹的是什么人,更不知道这个看起来像个绣花枕头的家伙,实际上在部队里呆过,而且从小到大,每天都在坚持练功,武力值比他只高不低,而且还不是高出了一筹半筹!
秃子也是在原来呆的那个小县城骄横惯了的角色,现在来到了这里,依仗着他哥的势力,虽然刚来没几天,着实已经修理过不少的人,其中一个还给他打成了重残,现在还关在小黑屋里,供他们泄用。他是个人渣,熟悉他的人都清楚,他自己也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