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开头难,高玉琪踏出鸿胪寺去往魏王府之时满腹心酸无可奈何,现在尘埃落定以后想起高句丽王室能够苟安,盖苏文在高氏与大唐盟约发生变故以前,对荣留王这块毡板上的肉将会无从下口。

    大唐一卫精锐开入平壤以后,大王只要得到三年缓冲,就能借助大义名份和唐军支持,一步步收回大政直至剪除泉氏。

    至于剪除泉氏以后与大唐的关系何去何从,那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结果再坏也比让权臣乱刀分尸好!

    一念至此,高玉琪仅存的一丝羞愧也烟消云散,在大唐满殿君臣见证下,当礼部尚书李道宗将盖有大唐传国玉玺大印的两国盟约奉上后,他捧起盟约一字一字扫过四项条款。

    前两条与粟末靺鞨一道赔偿一百头海东青、两千张紫貂皮,粟末部认领三成,高句丽认领七成。

    第三条,高句丽于两国边界处开放五十里不设防地带,在此区域无论高句丽还是大唐,双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布设任何形式的军事力量。

    第四条,大唐应高句丽之请,发一卫精兵三万人入驻平壤。

    这三万大军唐军保留全部指挥权,与此相应,唐军必须自行负责粮草军械一应支出。

    作为上国驻军,大唐保证大军在平壤期间军纪严明不得扰民害民,非受高句丽国主所请,不得发动任何军事行动。

    不过一旦高句丽国内情势有变,如有任何势力或者臣子威胁到王室成员人身安全,情况紧急王室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之时,唐军可以对该势力发动打击。

    驻军期限以五年为限,五年之后若是高氏重掌高句丽乾坤,则唐军无条件退出平壤并回归大唐。

    高句丽将核支五年期间唐军一应军械、粮草、军饷开销。

    ……

    第四条规定最是详细又“公道”,但条款并未明文针对任何第三方,一如后世阿妹你看在西太和小弟联合演习,并发表声明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高玉琪怔怔地盯着盟约双手微微颤抖,所谓弱国无外交身不由己……不过如是!

    即便已经完成心理建设,这一刻高玉琪亦是心思百转。

    千秋功过尽操我手,饮鸩止渴救得高氏一时,却不知与高句丽而言是祸是福。

    李泰见这货事到临头婆婆妈妈,不满道“高兄,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殿了。

    满世界打听去,帮助藩属国戡乱安邦还要自掏腰包,除了咱们大唐以德服人,可还有第二家?

    你们高氏得庆幸与我大唐为邻,若是换作突厥或者吐蕃,呵,这群蛮夷可不会讲什么宗主道义,分啥高氏、泉氏,早就抽刀子将你们一锅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