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给两人准备服装都是正规三件套西装款,设计款式非常相似,颜色却不同。

    贴着薄文熠名字标签的,是一套灰色的,而贴着他名字的,则是白色的。

    常欢今天穿着的是一件olo衫,他解开领口的一颗扣子,然后一手撩起olo衫的下摆——

    手臂还没抬起来,手背上就多了一只手。

    就着薄文熠的力,常欢很容易就把olo衫脱了下来。

    肩背后颈部分一空下来,他立刻感觉到了男人呼出的热烫气息。

    常欢不由缩了下肩膀,后背的蝴蝶骨随着他的这个动作,越发明显。

    下一秒,男人温热的指尖很轻地划过他蝴蝶谷最凸起的位置。

    那温热的指尖蜻蜓点水一样,只轻轻划过,就消失无踪了。

    更衣室里开了空调,这种舒适中带着轻微凉意的温度很容易让人放松,常欢刚放松了些身体,那温热的手指贴了上来。

    这一次,不是像刚才那样的蜻蜓点水,而是一路沿着他的脊椎下滑,最后停留在后腰凹陷处。

    跟着这个动作同时而来的,还有男人低沉的声音:“再多给点信号,要怎么给?像你当时那样么?”

    常欢猛地转身回来。

    他手里还抓着刚才脱下来的olo衫,抬起的眼睫微微颤动着。

    薄文熠掐在他后腰的手掌像火一样,烫得他想要躲开。

    但是烧的更旺盛的,是男人的眼睛。直白而坦荡,丝毫没有隐藏里面的情绪。

    常欢被这带着力度的目光搞得一颗心七上八下乱跳一气,想躲的念头一下就消失无踪了。

    他和薄文熠第一次发生关系那晚,他也喝多了。

    当时满脑子只有薄文熠这个人怎么这么香,手指这么好看,胸膛里像是藏了一团火,除了眼前那个人,谁都没办法救他。

    然后,他就不管不顾缠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