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叶奇排毒救人之后,他‘神医’的大名登时传遍了整个金沙湾。而且在众村民口中他的医术也被越传越神,甚至有传言道:只要是叶神医出手,就算阎王也要退让三分。
这话传到叶奇耳朵里着实将他雷得外焦里嫩,他没想到自己救了一个人之后竟会带来如此之大的影响。同时也让他明白了舆论的力量是有多么强大。难怪诸如华佗扁鹊这类人,在普通人眼中已然成了神话般的存在。原来除了他们本身医术超然之外,大众舆论在其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如今叶奇也成了村民之间口耳相传的人物,那形象可不比关二爷在世人心目中的地位差。若是他也来个救死扶伤巡治天下啥的,估计就会成就下一个神话。
不过就算他没有这种心思,此时此刻他却已经成了整个金沙湾里的‘神话’。
在如此舆论渲染之下,那些个落下老病根,以及患了不治顽疾的村民纷纷跑来求医。本来叶奇是可以完全拒绝的,但大家都在同一片土地生活,乡里乡亲的算起来都是自己人。直接拒绝的话显得太过绝情,毕竟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他常住于此还需要众村民们的照拂。
于是他决定将所有病人安村为单位分批医治,治疗时间为期三天,每天接受一个村的病患。而那些病人对他的安排没有任何不满,都很自觉地遵守着这个临时的规定。
好在农村人身体够硬朗,前来看病的人不是很多,而且大多是老头老太太们。他们患的一般也是常见的老年病,或者早年落下的顽疾病根。
叶奇拥有满级的医术,对于这些病症治疗起来也是十分顺手,每个病人从切脉治愈到开药方也就几分钟的光景。他治病的速度在大家眼中简直成了神技,如此之快如此有效那真是前所未见。
“金沙村的叶神医厉害啊!前几天俺娘还犯关节炎呢,他只是把了个脉扎了几针,没过几分钟俺娘的腿就不疼了,这些天来她老人家也没再犯过病。”
“可不是,俺爹的哮喘都十几年了,大医院也去过就是看不好。那些个专家医生就只知道开药,而且药吃完了还没啥效果,该喘的还得喘,白白浪费俺们家的银子。”
“哎~砖家害死人啊,诊半天都诊不出个啥结果,挂个号都要等上大半天。哪像俺们的叶神医,那可是得了中医的精髓,都不用那些个高科技玩意儿,只是把个脉就知道该怎么治,速度又快效率又高。”
于是乎,他在众村民口中的形象变得更神了......
其实,只要是不遇到医学上的绝症,在叶奇的手里大多可以当场见效。少数一些比较难治的顽疾,只要运用太素九针祛其病根,再辅以几幅药方,过不了几天就会完全根除。
叶奇如此给这些人治病也不怕被传扬开去。金沙湾本就交通闭塞,村里人很少出去,外面的人也不会无端进来。而且乡里乡亲的更不会因为他没有执照而起疑心,村里人的心肠可没有城市人那么多的弯弯道道。
********
在治疗完了一众病患之后,叶奇开始着手圣湖良田的事宜。那块田地总共五亩,他打算将其中三亩种上普通的农家蔬菜,其余三亩种植从系统买来的小麦。
话说那小麦是叶奇花掉了剩下的五百点修为向系统购买的。这小麦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充分吸收土地中的肥力,而且产量是普通小麦的一倍。它成熟之后麦粒饱满呈金黄之色,因为本身就带有抗虫的特性,种下去之后只要不是遇上特大的自然灾害,一般情况下它都不会减产。
更何况叶奇还有农神级别的种植术,这些小麦在他手里绝不可能发生减产之类的事情。然后便是等到来年初夏收成之时,他就可以用这些小麦酿制白酒。
按道理说普通小麦不是酿酒的最佳选择,但这些系统出售的麦种可跟普通的不一样。它们就是为了酿酒而生的,用它们酿出来的白酒可以说比五粮液九粮液之类的更为醇香。
叶奇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那也是下了血本的,要知道五百点修为那就相当于近两年的生命,换算成善款的话就是一亿多软妹币。这么多钱却只换来了两亩地的麦种,可想而知它们是有何等珍贵了。
这话传到叶奇耳朵里着实将他雷得外焦里嫩,他没想到自己救了一个人之后竟会带来如此之大的影响。同时也让他明白了舆论的力量是有多么强大。难怪诸如华佗扁鹊这类人,在普通人眼中已然成了神话般的存在。原来除了他们本身医术超然之外,大众舆论在其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如今叶奇也成了村民之间口耳相传的人物,那形象可不比关二爷在世人心目中的地位差。若是他也来个救死扶伤巡治天下啥的,估计就会成就下一个神话。
不过就算他没有这种心思,此时此刻他却已经成了整个金沙湾里的‘神话’。
在如此舆论渲染之下,那些个落下老病根,以及患了不治顽疾的村民纷纷跑来求医。本来叶奇是可以完全拒绝的,但大家都在同一片土地生活,乡里乡亲的算起来都是自己人。直接拒绝的话显得太过绝情,毕竟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他常住于此还需要众村民们的照拂。
于是他决定将所有病人安村为单位分批医治,治疗时间为期三天,每天接受一个村的病患。而那些病人对他的安排没有任何不满,都很自觉地遵守着这个临时的规定。
好在农村人身体够硬朗,前来看病的人不是很多,而且大多是老头老太太们。他们患的一般也是常见的老年病,或者早年落下的顽疾病根。
叶奇拥有满级的医术,对于这些病症治疗起来也是十分顺手,每个病人从切脉治愈到开药方也就几分钟的光景。他治病的速度在大家眼中简直成了神技,如此之快如此有效那真是前所未见。
“金沙村的叶神医厉害啊!前几天俺娘还犯关节炎呢,他只是把了个脉扎了几针,没过几分钟俺娘的腿就不疼了,这些天来她老人家也没再犯过病。”
“可不是,俺爹的哮喘都十几年了,大医院也去过就是看不好。那些个专家医生就只知道开药,而且药吃完了还没啥效果,该喘的还得喘,白白浪费俺们家的银子。”
“哎~砖家害死人啊,诊半天都诊不出个啥结果,挂个号都要等上大半天。哪像俺们的叶神医,那可是得了中医的精髓,都不用那些个高科技玩意儿,只是把个脉就知道该怎么治,速度又快效率又高。”
于是乎,他在众村民口中的形象变得更神了......
其实,只要是不遇到医学上的绝症,在叶奇的手里大多可以当场见效。少数一些比较难治的顽疾,只要运用太素九针祛其病根,再辅以几幅药方,过不了几天就会完全根除。
叶奇如此给这些人治病也不怕被传扬开去。金沙湾本就交通闭塞,村里人很少出去,外面的人也不会无端进来。而且乡里乡亲的更不会因为他没有执照而起疑心,村里人的心肠可没有城市人那么多的弯弯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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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疗完了一众病患之后,叶奇开始着手圣湖良田的事宜。那块田地总共五亩,他打算将其中三亩种上普通的农家蔬菜,其余三亩种植从系统买来的小麦。
话说那小麦是叶奇花掉了剩下的五百点修为向系统购买的。这小麦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充分吸收土地中的肥力,而且产量是普通小麦的一倍。它成熟之后麦粒饱满呈金黄之色,因为本身就带有抗虫的特性,种下去之后只要不是遇上特大的自然灾害,一般情况下它都不会减产。
更何况叶奇还有农神级别的种植术,这些小麦在他手里绝不可能发生减产之类的事情。然后便是等到来年初夏收成之时,他就可以用这些小麦酿制白酒。
按道理说普通小麦不是酿酒的最佳选择,但这些系统出售的麦种可跟普通的不一样。它们就是为了酿酒而生的,用它们酿出来的白酒可以说比五粮液九粮液之类的更为醇香。
叶奇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那也是下了血本的,要知道五百点修为那就相当于近两年的生命,换算成善款的话就是一亿多软妹币。这么多钱却只换来了两亩地的麦种,可想而知它们是有何等珍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