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斯坦索姆?”

    从永歌森林的最南边离开,就到了斯坦索姆附近,这是一个繁荣而又和平的地方,被誉为洛丹伦的“北🔔⛾☛方明珠”。

    这里说起来是一个城镇,但其实却已经有一个王🂀🋨国大小了,港口兵营等等一应俱全,作为离奎尔萨拉斯最近的人类👝居住地,也经常会有一些高等精灵混入其中。

    此时,卡尔在交了一笔钱之后,已经进🉦了斯坦索🂀🋨姆城内,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只白色的陆行鸟,这是凯尔萨斯给他的,这很有🏠奎尔萨拉斯精灵的风范。

    卡尔到斯坦索姆的目的很明确,其一,是🇇🖝📣为了得到关于那些兽人的情报,并且找到南下的最快方法;其二,就🞨🖧🔿是打听那位传奇🅣🈛战士的位置。

    时至今日,卡尔已经快要十五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把握能同时面对二三十个高阶巨魔。

    人😗越多的🛳☹地方,消息就越多,而人最多的地方也肯定是那些旅店。

    卡尔将陆行鸟拴在马厩附近,也不管那里鸡飞狗跳,独自推开了🗈🙧🌮旅店的门。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旅🌦🁙🆐店的老板看到他了:“哟,小伙子,还是个精灵,来来来🟠🞧🖦,进来坐坐。”

    卡尔笑道:“啊,谢谢。”

    “喝点什么?”

    “啊,额,有什么推荐的吗?”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哦,看起来你还没有成年?不过个子挺高啊,这样吧,🙐🉢我这里有闪🋢🛁🙞金镇的葡萄和牛奶,哦,还有西部荒野的面包,来点尝🏣🛺♱尝?”

    卡尔:“额,嗯,好的。”

    长久在银月🚈👞🊁城的贵族生活,让他一下子很难适☽🄴🁵应与人交流。

    不一会儿,老板就把东西拿来了。

    卡尔尝🞪🗀😠试着吃了两🍭🋐😝口,虽🁭🈽🃳然不如银月城的食物精细,但却也还不错。

    他又抬头问🚈👞🊁道:“老板,🁭🈽🃳如🛾⚖👖果我想要往南边去,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吗?”

    老板为难道:“额,这个,我一辈子没有出过斯坦🁵🊅索姆,所以,额,你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