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周杰伦的一首《青花瓷》横空出世,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不夸张地说,基本每个中学生的随身听里都会有这么一首歌。

    与此同年,对于林思邈来说还有一件更重大的事情,那就是他和谢云山谈恋爱了!

    两个人是同班同学,共同就读于南城第一中学。而在他们正式谈恋爱之前,林思邈已经暗恋谢云山很久了。

    谢云山是他们班的尖子生,学习成绩好,性格温润如玉,是所有老师和家长都会喜欢的那类人。

    不像林思邈,他从小就是一个混世魔王。他七岁跟着自家二哥去后山的枣树上掏鸟,结果脚底的树枝突然折断。林思邈从两米的树上掉下来,一声没哭,拍拍屁股又跟着二哥去玩儿了。

    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那时候,家里的长辈就知道这小子长大了也是个混小子,索性随他去了,只要不长歪就成。

    果然如他们所想,林思邈一路打架打到高中。庆幸的是,学习倒是没落,初升高时,他以最后一名的成绩卡位进了县城里最好的高中——南城第一中学。

    那时候家里人高兴坏了,宴请了七八桌酒席为林思邈庆祝,父亲拍着他的肩膀说自己是他的骄傲。

    但是现在,林思邈不敢保证了。是的,他觉得爷爷知道以后,一定会气得把他从族谱里面除名,因为他喜欢男人。

    林思邈第一眼见到谢云山的时候,是在一个夏天。那时候他的心脏跳得像是快要坏了,几乎是立刻,他就确定了他喜欢这个男生。

    当时,林思邈在自家小卖部里帮忙。夏天的太阳,晒得厉害,林思邈坐在柜台后昏昏欲睡,时不时地还要被烦人的苍蝇叮一下,他的心情差到了极点。

    就在这时,谢云山来了。少年穿着白色的衬衫,从远处骑着单车过来,停在小卖部跟前。即使刘海被吹得凌乱,也挡不住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谢云山开口问他要了一支钢笔,声音很好听,像是山间的一股清泉,干净而清澈。

    这是他们的第一面。

    后来再见到谢云山,便是高二文理分班了。那时候,他知道了这个男生叫做谢云山。

    2007年,是南城第一中学八十周年的校庆。为了庆祝这个特别的日子,学校特意成立了许多文艺社团,酷爱音乐的林思邈则选择加入了音乐社。

    入社之后,他才发现谢云山居然和自己是一个社团,两个人还刚好都喜欢周杰伦,林思邈立马和谢云山有了很多共同话题。

    基本上除了上课,两个人平时都在一起吃饭,参加社团活动。一来二去地,两个人很快熟络起来,平日里愈发形影不离,关系好到曾被人打趣以后两个人干脆在一起过吧,要不然嫂子们估计都得吃醋。

    然后说话的人就被林思邈痛扁了一顿,表示再也不乱开玩笑了。尽管林思邈内心非常想让这句话变成真的,但是他又实在害怕谢云山会介意,从而连朋友都不和他做了。

    幸运地是,谢云山并没有让他在这段关系里纠结多久。在期末的文艺汇演上,两个人作为代表被选上去表演节目,林思邈便选了周杰伦的那首《青花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