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梨记得,顾珩十八岁时,五官比现在青涩,眉眼清隽,黑眸清澈透着少年独有的不羁。

    她当时跟同学在电玩城抓完娃娃,准备回家,拿钱包翻零钱时,被一名高中男生一把抢走。

    她追不上他,跑的时候踢到一块凸出来的石板摔了一跤,膝盖破了层皮,正无助时,头顶响起清朗好听的声音,

    “是你的吗?”

    少年拿着她的粉色兔耳朵钱包,在她面前摇摇,嘴角勾着肆意的笑。

    夏日梧桐树下树荫斑驳,蝉鸣聒噪,那是她对少年的初次心动。

    十多岁女孩懵懂,从那次后,只要听到“顾珩”这两个字,便会心跳加速。

    以至于沈清宴参加篮球赛时,她破天荒地要跟去看比赛。

    她拿着素描本,理直气壮说要去写生,老师布置的作业,速写正在运动中的人。

    她坐在看台上,少年穿着红白相间的球衣进场,高挑修长的身形,雕琢一般地五官,凭着优越的外形条件,他成了整个球场上最惹眼的人。

    画纸上都是少年,运球、投篮,进三分球时挑衅傲娇的笑。

    如今想来,那时的她,大概是在借着写生的名义,正大光明地窥伺他。

    最后一场,她也跟着身后的女孩们欢呼,给他加油。

    沈清宴输了比赛,气得不行,怪她不给他加油,还说她是不是也被顾珩的外表迷惑了。

    仿佛被戳中了心思,她哭着反驳,说她才没有。

    沈清梨从小喜欢美的事物,包括长得好看的女生和男生,见到好看的东西,她能开心一整天。

    那时她以为她对少年是欣赏,但渐渐地,随着年龄增长,她才发现,好像她只有面对少年时,会心跳加速。

    这样的感觉伴随她整个青春期,直到高中有位体育生给她表白,她觉得他长得好看,但内心却毫无波澜。

    这时她才知道,原来只有那个少年是不一样的,跟任何人都不一样。

    她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