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案子,当事人搞涂鸦,被起诉“故意毁坏财物罪”

    量刑标准是5000元,当事人造成的破坏是5500元,达到量刑标准。

    前主很自信,直接申请了重新鉴定,结果很喜人,鉴定损坏的结果为4500块,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于是检方又从“寻衅滋事”角度来起诉当事人。

    结果....当事人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此案也极其逆天,再一次震惊了律师界。

    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只需要赔钱,如果损害数额巨大,也只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寻衅滋事”的量刑可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本来当事人只需要赔偿的,结果被前主搞的要坐五年牢....

    两次案子打下来,己方委托人全部坐牢,捷报频传!

    前主两战成名,把自己委托人送进去坐牢的整个律师届都是第一次见。

    于是有了人送外号“律政鬼见愁”

    一时间,前主的名气达到了顶峰。

    有律政精英表示:“林律师才26岁,出道两起案件就积累了无数前辈一辈子才能达到的名声,真乃律界天才也!”

    当然,这种名声不要也罢...

    气的前主所在律所赶紧划清界限,直接把他踢了出来。

    前主彻底沦为律政界笑柄。

    就连同为律师的女朋友也把他踢了,说是怕影响以后自身发展。

    没办法,前主只能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来开了这家“顺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