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入酒楼,却见江湖好汉隐于其中,大口喝酒,快意恩仇,霸道狂妄,顿时心下大为钦佩。

    ——《狂人传奇》

    圣鼎酒吧坐落在渭北市广场,占地面积约有两百平方米,上下三层楼,也算是一个中型酒吧,来这里消费的人非常混杂,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学生,也有广场附近上班或者是居住的个别蓝白领等各个层次的人。

    这是林飞第一次来酒吧,小心翼翼的跟着万隆,眼神四处飘荡,酒吧各个角落里划拳、拼酒、点烟,吹牛,男男女女非常吵闹,特别是有一桌坐着几个穿着暴露的女人,相互吸烟喝酒,吸引林飞多看了几眼。

    “哎呦,小万啊!好久不见,你爸爸身体还好吗?”

    一个声音响起,林飞转头看去,只见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挺着啤酒肚,嘴里叼着根烟,对万隆问道,说着还掏出一包芙蓉王来,给万隆和林飞每人发了一根。

    “哈哈,李叔好久不见啊!我爸还老是说起你呢,说你最近生意是越做越大,都顾不上跟他喝酒了啊。”万隆接过烟,笑着调侃道。

    “哎呦呦,这话说得,我们这开几个小酒吧,也就是小打小闹,哪里能跟万总相提并论呢!”那被万隆叫做李叔的哈哈大笑起来。

    万隆也跟着一笑,退后了一步,搂住林飞的肩膀,对李叔说道:“李叔,这就是我今天跟你说过的林飞,我同学,你别看身子瘦小,几个猛汉都打不过他!”然后又对林飞解释道:“这是李叔,我爸的朋友,这家酒吧的老板。”

    “李叔!”林飞跟着叫道。

    “哈哈!”李叔一笑,过来拍了拍林飞的胳膊,说道:“好!既然是小万介绍来的,不管怎么样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就在我酒吧当保安吧,按小万说的,晚上6点到1点,一天7个小时,月薪三千,奖金另算!”

    看得出,这李叔根本就不在乎他的身手怎么样,只不过是看在万隆,或者说是万隆他爸的面子上,听这李叔的意思,既然是万隆介绍来打工的,即使是一个傻子他都要了。

    “好!那林飞今天就开始上班吧,李叔您忙,我就先回学校了,军训了一天,把人累的。”万隆笑着对李叔说道。

    “那就这样,小万以后常来我这玩啊!”李叔也不强留万隆,与林飞一起将万隆送出了酒吧。

    回来后,李叔先让林飞换上了酒吧统一的工作服,安排在吧台后,林飞的眼神扫视着每一个角落,跟林飞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保安,年龄稍微大一些,一看见林飞这个样子顿时笑了起来,弄得林飞不明所以。

    经过那个保安解释之后林飞才知道,凡是酒吧,都得有看场子的人,而这些看场子的人并不是老板的手下,而是各个黑帮的势力,老板每个月给保护费,黑社会帮着看场子,所以这种越大的酒吧,其实敢闹事的人越少,根本不需要他这个酒吧保安去插手,他能做的其实跟酒吧服务生差不多,无非就是指一下路,搀扶一下喝大的顾客,或者偶尔帮忙端端盘子什么的,只有工资比服务生拿的高一些罢了。

    “那怎么行,虽然只是当保安的,但也要尽好责任才行,怎么能做那些服务生的工作就可以呢?”林飞摇了摇头说道。

    那个比林飞稍微大一些的保安,名叫做苗泽地,比起林飞大上两三岁,已经在酒吧干了两年了,一听见林飞的话,顿时笑了起来说道:“小兄弟,你可就错了,我们干着服务生的活儿,拿着保安的工资,哪里还有比这个更舒服的,你现在刚来,等过上几天你慢慢就知道了。”

    就这样,林飞白天一如既往的看书,练字,看美女,晚上则是天天去酒吧上班。

    可林飞除了第一次跟着万隆去酒吧面试的时候坐了一回公交车,自打那以后天天上下班都是靠着双脚走回来的,对于林飞来说,这来去两元钱的车费,足够一顿奢侈的早餐了,这种钱能省就省下,走五天路自己又能多出一本小书摊上卖的盗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