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门来说,一个男的有白富美倒贴,有名师指导,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在大吴这边,对于这群佣兵来说,人生最梦幻的梦想,就是遇到了一位才出江湖,年少多金却又有金大腿可以抱着的大佬,成为他们的手下那是最好。

    越年轻,越容易接纳新人,有时候只需要你跟着人家时间长,就可以一人得道鸡犬飞升。

    当他们发现孟渔是讲道理、有钱慷慨而且武功高强的侠少之后,第一时间倒头就拜。

    于是,孟渔掌控了黑风寨,杀掉了一批作恶多端的人,而这些佣兵,成了新的头领。

    “嗯,还是挺丰盛的。”

    孟渔翻了翻,山寨有三千多两白银,二百多两黄金,以及大量的粮食、珠宝和绫罗绸缎,还有一些陈大寨主的私人珍藏。

    “那些作恶多端的,都处理掉了?”

    “已经做了,老大。”

    “那就好,你们尽快把架子搭起来,我想要一个干净的山寨,日后能变成清风门,说不定再过一些年,变成了清风派等等,总不能留着这些害群之马和我们一起荣华富贵,甚至害了我们,是不是?”

    孟渔这样的说道。

    “是,是。”

    仙门那边白银不值钱,二百多两黄金倒是不错,不过出手太麻烦,也不好解释,同样的道理,剩下的珠宝什么……一颗红彤彤的宝石,让孟渔心中一喜。

    “这种宝石怎么称呼?”

    这块石头,在仙门被称为下品火系灵石,有点杂质,是一种低级的灵物。

    “啊,这是火灵玉,日常佩戴在身上,对真气修炼有效,但是也容易走火入魔,所以一般作为装饰品。”

    “不要叫我孟大侠,叫我大头领吧,我可不是侠客。”

    孟渔把这颗火灵玉放入了怀中,这东西在仙门那边,能卖不少钱。

    然后,继续挑挑拣拣,找到了一块寒玉,三枚比较不错的金属,孟渔把这些东西都装在了怀中。

    “按照约定,金银我九你们一,衣服等杂物归你们,你把你们的报酬拿了,剩下的,给村子的代表,每人发三两银子,告诉他们,依旧和山寨的交易一样进行,我还缺少一些草药,让他们帮忙收集一下,价格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