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罗伯特·莫里斯、本杰明·拉许、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莫顿、乔治·克莱谟、詹姆斯·史密斯、乔治·泰勒、詹姆斯·威尔森、乔治·罗斯

    Delaware:GEORGEREAD,GUNNINGBEDFORD,JOHNDICKINSON,RICHARDBASSETT,JACOBBROOM

    特拉华:乔治·瑞德、小冈宁·贝德福德、约翰·迪金森、理查德·巴塞特、雅各布·布朗

    NorthCarolina:WILLIAMHOOPER,JOSEPHHEWES,JOHNPENN

    北卡罗莱那:威廉·霍普、约瑟夫·希维斯、约翰·潘恩

    SouthCarolina:EDWARDRUTLEDGE,THOMASHEYWARD,JR.,THOMASLYNCH,JR.,ARTHURMIDDLETON

    南卡罗莱那:爱德华·拉特利奇、托马斯·黑华、小托马斯·林区、亚瑟·米窦顿

    NewJersey:RICHARDSTOCKTON,JOHNWITHERSPOON,FRANCISHOPKINS,JOHNHART,ABRAHAMCLARK

    新泽西:理查·史塔克顿、约翰·维斯朋、法兰西斯·霍普金斯、约翰·哈特、亚伯拉罕·克拉克

    复写副本

    1776年7月4日,大陆议会决议采用本宣言,其手写之初稿由议会zhuxi约翰·汉考克与秘书查尔斯·汤森(CharlesThomson)签署后,即送往数个街口外的约翰·当列普(JohnDunlap)印刷厂印制。当晚即产出150份至200份的印刷本,今称当列普单面印刷版(Dunlapbroadside)。其中一份于7月6日送达乔治·华盛顿将军手中,他于7月9日对驻扎于纽约的部队宣读。尚存的25份当列普单面印刷版为本宣言最古老之现存版本,手写之原稿今已不存。

    1776年7月19日,大陆议会裁示,手抄誊录一份印刷版的宣言以供与会代表签署。这份抄本的原稿由提摩西·梅拉克(TimothyMatlack)在议会秘书之协助下,大字正体誊录而成。大部份与会代表于1776年8月2日签署本宣言,依据各人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由北而南排序。数名代表因未出席会议,须于日后补行签署,其中有两名代表甚至根本没有签署。后来才加入大陆议会的代表们允获补签,最终共有56名代表签署本宣言。这份原稿今展示于国家档案署。

    约翰·杜伦巴尔之名画常遭误解为独立宣言签署人之群像,但实为五人小组上呈大会其成果。1777年1月18日,大陆议会裁示,本宣言应更广为传布。经由玛丽·凯瑟琳·高达德(MaryKatharineGoddard)制作第二份手抄本。第一份手抄本上仅列出汉考克与汤森的姓名,第二份手抄本方列明所有的签署人。

    1823年,印刷专家威廉·史东(WilliamJ.Stone)衔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之命,制作与原件毫无二致之雕版印刷本。史东使用湿墨转印法,即湿润原件之表面,并将原件上的部份油墨转印至一片铜质平板上。该铜质转印板后经蚀刻,用以反复压印,制作副本。1776年制作的原稿因十九世纪时的不当保存而历尽风霜,史东的雕版印刷本反而成为现代重制品的基础。

    1776年7月6日至8日,本宣言由宾夕法尼亚的史坦因与西斯特(Steiner&Cist)译为德文,印刷成单面不折叠的形式。

    本文注解

    独立宣言之本文可分为五个章节:序文、前言、控诉英王乔治三世、谴责英人和总结。

    1、序文

    1776年7月4日,于国会内

    美洲十三合众州全体一致宣告:此时此刻,于人事发展进程中,斯属必要者,业为解消一群人民与他群间之政治捆缚,并视其地位─基于自然法与造物主之赐─于尘世诸政权间为互不隶属且相互平等,适切尊重人类宣告独立的目标理想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