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实行多党制。至2012年,共有约20个政党。主要有:

    ①蒙古人民党(MongolianPeople’sParty)。1921年3月1日成立,原称蒙古人民党,1925年3月改称蒙古人民革命党,1997年2月该党召开的二十二大确定党的性质为“民族民主主义性质的中左翼政党”。理论基础为“民主社会主义思想”。2007年10月该党召开二十五大,通过党章修正案,决定保留党章中“党zhuxi兼任总理”的规定。2010年11月召开二十六大,恢复党名为人民党,选举由31人组成的领导委员会。党员约16万名。zhuxi为米·恩赫包勒德,zongshuji蒙赫巴特。

    ②蒙古民主党(DemocraticParty)。2000年12月6日由蒙古民族民主党、社会民主党、民主复兴党、宗教民主党和民主党合并而成。党员逾16万。党的宗旨是重视人的发展、人的权力和自由,并视个人能力大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党的目标是巩固蒙古政治独立;建立合理、强大的经济体制;建立开放的社会;建立良政;将社会发展与国际社会进步密切接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会议。全国协商委员会下设8个常设委,负责日常工作。党的监察机关是独立于任何个人的基本章程委员会,对党章负责。党zhuxi为阿勒坦呼雅格。

    ③蒙古公民意志共和党(缩写CWP)系蒙古第三大党,成立于2000年3月。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委员会,有105名委员,每年召开一次大会。最高领导机构为政治委员会,系从全国委员会中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该党主要宗旨是反失业、反贫困,反贪污腐败,反酗酒。主张建设文明的、有创造力的、富强的蒙古。有党员及支持者3.7万人。党zhuxi为奥云,副zhuxi冈呼雅格,zongshuji卓里格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