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建中啊,来得正好,晚上曲江宾馆,一起吃饭,把三郎也叫过来。”

    “张公对三郎还是好啊,就是这小子不争气。”

    “怕什么,叔文有侠义心肠,在学校敢为弱小出头,就冲这一点,没有丢我们韶州人的脸。”

    张雪岩随性的很,一开口就让人觉得亲切,不过王角也咂摸了一点儿味道出来,这位“始兴县伯”家的三老爷,应该是跟冯令頵关系不错。

    这就很微妙了。

    此时张雪岩口中提到的“三郎”“叔文”,都是同一个人,是冯令頵一个妾室所生的儿子,家中行三,叫冯延鲁,字叔文。

    和他二哥冯延巳不一样,读书从来都是刚刚好,但一贯是嫉恶如仇,小时候就惹出过不少事端。

    只是和那些小混混街头打烂仗不一样,冯延鲁是真的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早年李公馆还没有立起来的时候,韶州这里原本就不太平,三教九流云集,又加上各种矿场遍布,物流行外加各种乱七八糟的社会团体,自然而然就鱼龙混杂起来。

    而冯延鲁,在七年前,也就是十五岁的时候,因为一个妇人的丈夫被人打残,便一个人拎着横刀、哨棒,从曲江县追到始兴县,然后把凶手,从始兴县捉了回来。

    一时间名声大噪,但紧接着就是李公馆跟始兴县的过江猛龙开战,当年被“武忠社”大龙头杨行密点赞的“三十六英雄”,还折了两个进去。

    那是一场极为激烈的火并,两边都出了官面人物,也有“獠寨”“瑶人”助威,最终岭南省给七年前那场火并定性为“乡野抢水”。

    事情是抢水引发的火并,也只能是抢水。

    如果被人宣传成“有活力社会团体”之间的不友好交流,七年前的不知道多少人的乌纱帽要飞起。

    那次干仗,李公馆光账面上的损失就高达八十万,还有两处矿场被炸毁,至今也就复工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在停摆。

    事件的结果,以“五姓汤锅”聘请那位妇人在寨子食堂中打菜而结束……

    至于冯延鲁,干了这件事情,就被冯令頵连夜送到南昌去读书了。

    可不敢留在韶关,多留一天都是挑衅,多留一天李公馆的钱就在滋油一样地往外滋,当时还以“徐知诰”为名头在外行走的李昪,现在回想起来,恨不得喊那位十五岁少年一声“老哥”。

    只求放过,真的,只求放过。

    可还别说,因为冯延鲁的这个举动,“始兴县伯”这边,除了族长张雪山不变表态之外,“始兴县伯”家的二老爷张雪峰、三老爷张雪岩,都是对冯延鲁赞叹有加,认为这样的少年,才是韶州人该有的秉性。

    少年人意气风发,行正义之事,有正义之举,固然是“侠以武犯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总比仗着一身武艺,四处抄掠的人渣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