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形渣滓的家庭,在这个时代,在杀龙港,被官方统称为“富户”。

    富而不强,就是这些人形渣滓所在家庭的特点。

    皇唐天朝每时每刻都有富起来的人、家庭、家族,但能够轻易将财富传承下去的,却并没有那么多。

    对那些已经多多少少开始接触社会的九年级“老大哥”们来说,像王角这种底层土鳖,原本就是一条死狗,根本没必要正眼看。

    但他抱上了蓝彩仕、汤云飞的大粗腿,那么十年二十年,家底超过他们的家庭,根本不稀奇。

    甚至短一点,三五年就行。

    如果蓝彩仕、汤云飞的际遇稍微再提高那么一点点,或许连带着王角超越他们家庭财富所需要的时间,只不过是一个晚上……

    王角的突然发威,尺度拿捏的,其实刚刚好。

    甚至稍微过火一点,也没太大关系,毕竟,能跟蓝秘书和小汤相公说上话的大角哥……好威啊!

    一工学堂油印室的门房。

    王角带着一包凉拌猪头肉,外加一桶汤云飞给他的广州甘蔗酒,喊醒了还在打盹儿的刘澈,然后自顾自摸了两个酒碗出来,满上之后才笑道:“刘哥,之前说的小报已经做起来了!”

    “啥玩意儿就做起来了?你咋整的?”

    将背心一卷,眯瞪了一下眼睛,刘澈抄起桌上一把没洗还带着油渍的筷子,往背心上来回搓了两把,夹起一块猪头肉往嘴里塞。

    “嘿!这猪头肉可以啊!”

    刘澈抖着脚上的人字拖,翘着个二郎腿,整个人缩在一只竹凳里,拿起已经满上的酒碗,咕咚咕咚咕咚就是几大口,酒碗重新放回小桌子上,这才长长地吐了口气。

    略微打了个酒嗝,又夹了一筷猪头肉,三口两口吃下去,再喝了两口酒:“呵!得儿劲!”

    “那个金菊书屋股东皮先生的学生……”

    “汤云飞?”

    “对,就是他。”

    “这小子画画儿挺厉害的。”猪头肉里面还有花生米,刘澈一筷接着一筷,极为熟练地往嘴里丢,看得王角一愣一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