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世界上根本没有王子和公主,一切只是作家们编纂出来的故事而已。别想太多了,我只是随口说说。”稍后,方晴自我解嘲地一笑。

    在丁峻看来,雪晚身上藏着太多不解之谜。托林寺一别后,他时时想起她。此次西进,其实就是一个解谜的过程,他希望打开包裹着雪晚的那团神秘迷雾,掀开古格遗族的面纱,让一切真相大白于天下。唯有公开那些,围绕古格银眼、天国宝藏的连环杀戮才能终止。逝者已矣,来者可追,他必须站出来做些什么,才对得起这一生。这个世界,随时随地都需要有担当的人,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意想不到的冲突纷争。

    “方晴,我们会找到她的,一定会。”丁峻回答。

    “你有信心就好,看看阮风,他一想到宝藏就满心欢喜,止不住哼小曲——看起来做人还是简单一点好,至少心无牵挂,简单快乐。”方晴长叹。

    果然,阮风在篝火架子边忙得不亦乐乎,嘴里哼着一首昔日香港影视歌巨星张国荣的歌,那歌名只有一个字——《我》。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得裸……”翻来覆去,阮风唱得都是这几句,并且歌声中充满自恋的味道。

    丁峻一笑“随他去吧,其实他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好人。小偷是一种职业,自古有之,只要不做品格下贱、利欲熏心的事,就无伤大雅,可以成为朋友。不是吗?”

    红尘俗世,追名逐利者多不胜数,而阮风对于宝藏的觊觎也属人之常情。大家既然结伴西进,那就是在同一条船上,应该同生死、共患难才对。

    方晴立刻反驳“丁峻,我觉得你才是真正有趣的人。据我所知,阮风从来没有什么朋友,他有做小偷的癖好,原先交往过的朋友为避免名声上的污损,都对他敬而远之。我提醒你,千万别看轻他,他就像地雷阵里的一颗哑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爆炸开来,伤人伤己,无可避免。”

    “喂,吃饭了两位金童玉女——”阮风远远地大声叫,招呼他们过去。

    “好,咱们提高警惕就是。”丁峻虚心地接纳了方晴的意见。

    他们向回走,方晴突然自言自语地加了一句“怪了,我总觉得这个湖有点怪怪的,心里总是有点不舒服……”

    两人同时回头,向无名湖上望,却只见细波粼粼,风逐轻浪,没有任何异样之处。

    “你到底想说什么?”丁峻问。

    方晴迟疑着回答“在此处宿营是阮风决定的,他似乎不是第一次来这里。除了那张纸质地图,他心里应该有另外一张活地图,指引着前进的方向。我的意思是,咱们别被人卖了还帮对方数钱,成了不折不扣的枪头人物。”

    丁峻仔细回忆,停车之前,阮风有一个迂回绕路的简短过程,车子划了个半圆,偏离大路,折到湖边来。更进一步说,车子正常行驶的话,从大路上看不到这湖,并且车子是在时速七十公里的状态下高速行驶,一眨眼就错过这里。怪的是,阮风很容易地就开到这里来,熟悉得就像是进入自己家的后院。

    “不怕他搞鬼。”方晴拍了拍左右裤袋,那里藏着两把快枪。

    “别冲动。”丁峻赶紧阻拦,“就我们三个人,找到古格遗族前,先别起内讧。除非……除非阮风首先发难。”

    他不愿看到大家自相残杀的一幕,当然,对比方晴与阮风的实力,前者占有绝对优势。

    “湖上看不出什么,不知道湖底会不会有问题?”方晴再次疑虑重重地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