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实情,人类喜新厌旧的本性从未进化过。过去十年,杰夫斯基等于已经脱离现实世界,隐居幽闭,从个人生活圈子里完全抽离,别人早就忘了他。
“我拥有整个世界,你想,一个处于上帝视角的人活在地球上,会不会很快乐?”杰夫斯基笑起来,指向地面上的黑钻石,“譬如那个东西,珠宝商和收藏家为之疯狂,愿意倾家荡产换取其中之一,而我却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黑钻石。另外,黄钻、蓝钻、白钻、红钻、绿钻甚至是世间近乎绝迹的银钻……我都可以信手拈来,满足世人的一切需求。再譬如说,地球上的一切动力能源——当我动动手指就满足整个俄罗斯人的动能需求时,我对那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不对?现在我回来,是这世界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这世界,就像大神宙斯站在奥林匹斯山上俯瞰凡间,他的威名传达到世间,令亿万凡人顶礼膜拜。我,就是要做那样的君王。”
杰夫斯基脸上带着不可捉摸的诡异光芒,眼神中不止有蛇瞳一样的碧光,更混合着妖冶、狂野、暴虐、焦渴的意味。
林轩意识到,山底十年,已经彻底改变了这个俄罗斯高手的人性,对方空具人形而思想已经变异。
“你想做大神宙斯?我相信,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样想的人。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时代企图凌驾于人类智慧之上的狂徒,最终结果都是被人类踩在脚下,遗臭万年。”林轩淡淡地反驳。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主神,第三任奥林匹斯众神之王,神祗标志为公牛和鹰。他作为天空之神,坐镇奥林匹斯山,掌握各种天象,拥有无上的权力和力量。
自古至今,无数野心家妄图像宙斯一样,成为宇宙之王,最终不但未能达成所愿,而且从宝座上跌落,失去手中的一切。法国的拿破仑、中国的武则天皆是这样的例子,百丈大厦,倾于一旦,绝代威名,荡然无存。
“我跟他们不同,因为我拥有地球轴心的力量。”杰夫斯基说,“我保证,如果你追随我,就将获得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的权力。”
林轩摇头,调匀气息,只等最后一战。
天就要亮了,这漫长的一夜令林轩窒息,他万分渴望太阳出现,扫荡珠峰绝顶的阴霾。
人类离不开太阳,明亮温暖的阳光带给人类的是信心和力量。
“你想阻止我——”最后一个字,杰夫斯基故意拖长至三秒钟。三秒钟内,他忽进忽退,从林轩身边掠过,又从容后退,回到原来的地方。
林轩没有出手,就算出手,也无法碰触到对方。
“我刚刚不过是用最慢的速度展示给你一些东西,其实,在人类物理学理论中有这样的共识,既然光速已经被测到,人类必将会到达那一速度甚至远远超越它。换句话说,无论时间和距离有多遥远,人类一定能够做到‘所见即所得’,触摸到眼中看到的东西。人类是高级动物,脑部结构相当复杂,具有强大的自学习能力,所以人类世界才能步步扩大,控制地球表面后,再向天空、海洋、地心发展。”杰夫斯基侃侃而谈。
林轩明白,自己留不住对方,任何人都留不住这鬼魅一样的怪人。
名义上,杰夫斯基还活着,但对方只有外表、体形、声音是那个人,脑部思想早就进化了几千倍,变成了完全不同的生物。
最令他惊讶的,是对方身上不带一点温暖的人气,却充满了爬行类生物与生俱来的寒气。
“他并未死亡,不是死人,而是一种思想的变异,那种突变,比死人复活更可怕。”林轩苦笑,望着倒地的萨曼莎。
这样的敌人,是林轩阅读过的教科书里从未出现过的。
妖孽重生,无可匹敌,所以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艰难地苦撑下去。
“我拥有整个世界,你想,一个处于上帝视角的人活在地球上,会不会很快乐?”杰夫斯基笑起来,指向地面上的黑钻石,“譬如那个东西,珠宝商和收藏家为之疯狂,愿意倾家荡产换取其中之一,而我却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黑钻石。另外,黄钻、蓝钻、白钻、红钻、绿钻甚至是世间近乎绝迹的银钻……我都可以信手拈来,满足世人的一切需求。再譬如说,地球上的一切动力能源——当我动动手指就满足整个俄罗斯人的动能需求时,我对那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不对?现在我回来,是这世界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这世界,就像大神宙斯站在奥林匹斯山上俯瞰凡间,他的威名传达到世间,令亿万凡人顶礼膜拜。我,就是要做那样的君王。”
杰夫斯基脸上带着不可捉摸的诡异光芒,眼神中不止有蛇瞳一样的碧光,更混合着妖冶、狂野、暴虐、焦渴的意味。
林轩意识到,山底十年,已经彻底改变了这个俄罗斯高手的人性,对方空具人形而思想已经变异。
“你想做大神宙斯?我相信,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样想的人。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时代企图凌驾于人类智慧之上的狂徒,最终结果都是被人类踩在脚下,遗臭万年。”林轩淡淡地反驳。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主神,第三任奥林匹斯众神之王,神祗标志为公牛和鹰。他作为天空之神,坐镇奥林匹斯山,掌握各种天象,拥有无上的权力和力量。
自古至今,无数野心家妄图像宙斯一样,成为宇宙之王,最终不但未能达成所愿,而且从宝座上跌落,失去手中的一切。法国的拿破仑、中国的武则天皆是这样的例子,百丈大厦,倾于一旦,绝代威名,荡然无存。
“我跟他们不同,因为我拥有地球轴心的力量。”杰夫斯基说,“我保证,如果你追随我,就将获得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的权力。”
林轩摇头,调匀气息,只等最后一战。
天就要亮了,这漫长的一夜令林轩窒息,他万分渴望太阳出现,扫荡珠峰绝顶的阴霾。
人类离不开太阳,明亮温暖的阳光带给人类的是信心和力量。
“你想阻止我——”最后一个字,杰夫斯基故意拖长至三秒钟。三秒钟内,他忽进忽退,从林轩身边掠过,又从容后退,回到原来的地方。
林轩没有出手,就算出手,也无法碰触到对方。
“我刚刚不过是用最慢的速度展示给你一些东西,其实,在人类物理学理论中有这样的共识,既然光速已经被测到,人类必将会到达那一速度甚至远远超越它。换句话说,无论时间和距离有多遥远,人类一定能够做到‘所见即所得’,触摸到眼中看到的东西。人类是高级动物,脑部结构相当复杂,具有强大的自学习能力,所以人类世界才能步步扩大,控制地球表面后,再向天空、海洋、地心发展。”杰夫斯基侃侃而谈。
林轩明白,自己留不住对方,任何人都留不住这鬼魅一样的怪人。
名义上,杰夫斯基还活着,但对方只有外表、体形、声音是那个人,脑部思想早就进化了几千倍,变成了完全不同的生物。
最令他惊讶的,是对方身上不带一点温暖的人气,却充满了爬行类生物与生俱来的寒气。
“他并未死亡,不是死人,而是一种思想的变异,那种突变,比死人复活更可怕。”林轩苦笑,望着倒地的萨曼莎。
这样的敌人,是林轩阅读过的教科书里从未出现过的。
妖孽重生,无可匹敌,所以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艰难地苦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