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不见,陛下怎么连兔子都打不中了?”

    娓娓动听,悠扬婉转,居然是个女子的声音。

    刀光剑影中,女子轻笑,不慌不忙脱下外袍,里衬红衣更显得她肌肤胜雪,冰肌玉骨,长相艳而不魅,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迟应定睛一看,发现她的容颜竟然和沈妄有三分相似。

    “三公主?”玄鹤愣了愣,立刻命令下属将剑收回,带着几分恭敬,“三公主怎会出现在此?”

    迟应为了听课,一直和沈妄挂着联系,沈妄一听到玄鹤的称呼,当即放弃了对唯物论的好奇:“是我三姐回来了?”

    这是迟应在这生活半个月来,第一次见到和沈妄有血缘关系的人。

    “我看过你的族谱,三公主是叫沈槐吧。”迟应低声,“和你关系怎么样?”

    “我是她带大的。”

    “……哦,挺好。”迟应皮笑肉不笑。

    那岂不是很容易露馅?比如现在,射箭不中靶的问题绝不是两分钟可以解决的。

    接着沈妄又给了他一棒子。

    “话说你只看了族谱,官员册没看?”沈妄幽幽说,“看了你就会发现,镇远将军也叫沈槐。”

    “……”

    “迟应,你在干嘛?在下面嘀嘀咕咕的,话这么多你来讲啊!”

    “……”沈妄没声了。

    正迷惘着,沈槐忽然回眸,对着迟应淡淡一笑:“拜见陛下,臣远道而来,是想送陛下一件礼物。”

    分明是敬称,却总带着哄小孩子的温柔语气。

    迟应不知道沈妄本应该是什么反应,干脆不做反应,他面无表情地走过去,沈槐也不知道从哪招呼出个人,撂了个大袋子在地上,解开后,里面是六只麋鹿,血还没凝固,显然刚死没多久。

    作为最顶级的猎物,整个秋猎场只有三十只麋鹿,加上新打的那一只,沈槐几乎一个人包揽了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