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夸人的词语,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短短两个字,含义十足,不但夸方书安相貌,还拍了方世清的马屁。

    要不说,待人接物还是商人们有能耐。

    见啥说啥话的功夫一流,就这俩字,不知道要多少年的经验才能总结出来。

    方书安愣神片刻,赶紧上前见礼,别的不说,就是说话本事,就值得他好生学习。

    方世清也是第一次见儿子打扮这般顺眼,毕竟是自己的种,就是精神。

    越看越舒坦,不苟言笑的两撇胡子渐渐有了弧度,果然是种好?

    嗯,一定是种好!

    方书安瞧见胖子,心里咯噔一下,多少有点担心,胖子这幅尊容,女儿能好看得了?

    但是啊,后悔药不好买,古人重诺轻利,现在要悔婚,方世清非把他腿打断不可。

    但是,那也不能是个女人就娶回家啊!

    虽说关了灯都一样,但是夜里合眼的时间多些,不看便不看罢。白日里四目相对,总得耐看,要不然无法下嘴。

    等到干活干累了,欣赏一番美女,赏心悦目,提高效率,饭还能多吃几碗。

    “来啊,请小姐!”

    林成风吩咐从人将女儿请来,让两人见见。

    先放下其他想法,方书安二世为人,场面上话俏皮话一套一套抛出,哄起阵阵大笑,两位长辈忆起当年情谊,各自一番唏嘘。

    林胖子看方书安的眼神也愈发慈祥,传言不可信,方家毕竟官宦世家,家教能差到哪里去?

    明明是个佳公子,怎就成传闻里的混世魔王了?

    说话间,屋外进两个女子,前一位身着妆花白底薄衫。逶迤着绣黄色间银白的百褶裙,身披湖蓝底色羽缎披风,头发乌黑浓密如缎子一般,肤如凝脂,胜过冬日白雪。

    步履晃动间,时光仿若冷寂一样,将方书安看的呆愣当场,就算后世见惯各种厚粉美人,也无法与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