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茗知介绍了传闻中的刘逾,也解释了自己去的目的,他倒也不是真的想要参加银趴,在派对上和陌生人把自己做得精尽人亡。只是想去看个稀奇,如果真的尺度太大,就提前离开,谅刘逾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季无乐自然不会对他的决策说出任何反对的话,但是晚上亲热的时候,洛茗知总觉得他特别凶,像真的小狗一样咬他的嘴巴和乳头。洛茗知被咬疼了,对他发脾气,但是他心里却觉得,粗暴的性爱还挺刺激的。只是不能被小狗自作主张。

    半夜才睡下,洛茗知红着眼睛睡到了中午,翻身起来发现季无乐不知道去哪了,他独立自主且身残志坚地下了床,抖着腿在衣帽间找衣服。第一次参加这么特殊的派对,他不知道大家一般都会穿什么,不过他姓洛,他穿什么大家就应该穿什么,于是选了最普通的白衬衫黑西裤。

    品牌方是把衣物作为套装送过来的,其中还有一条背带,洛茗知自己不会穿,跑去按床头柜前面的铃。但是季无乐没有来,来的是他的奶娘。

    奶娘好久没有帮他穿衣服了,洛茗知觉得很奇怪,问:“慧慧怎么不来?”

    在这个房子里,他没有任何防人的意识,衬衫的扣子还没有扣好,领口敞着,可以看见许多吻痕遍布在白嫩的前胸,奶娘当作没看见一样,笑道:“兴许是去做点心了吧,小少爷最近不是常叫他下厨去做东西吃。”

    洛茗知摇头:“不会,我们晚上出去吃,一会儿就该走了。你去找一找他,让他抓紧过来。”

    洛闵叶已经上了年纪,心里想的东西又多,觉就很少。

    他十点入睡,差不多四点就醒来了。养成了闭目养神预先制定一整天计划的习惯,这让他工作的效率很高。但是今天的所有计划,最后又被他都推翻了。

    他最放不下的还是洛茗知,听闻小孙儿和他亲梅竹马的男仆睡到了一张床上,洛闵叶不满意。

    咬人的狗不叫,季无乐平时一言不发,若是咬起人,不得撕下一只胳膊来。

    他们发展出了超乎主仆友情的关系,洛茗知总归会对他更不设防,这是很危险的一件事。

    在十万块钱面前,感情可能是坚不可摧的,但是在百万、千万、甚至几千亿的家产面前呢,在金山银山和享不完的荣华富贵面前呢,还有多少感情是不可动摇的。

    季无乐还小,才十九,但是狗只要不死,早晚会长大的。岁数越大,欲望越大,而自己只会越来越老。敲打狗这种事,越早做,狗记得越牢。

    他又不能干脆把他弄死,洛茗知闹起来不得把他拐仗都折断。

    于是他清早让人把季无乐接到主宅来,把他带到了洛家的祠堂外面。

    佣人说:“老爷子叫你跪在这里。”

    说完就走了。

    季无乐什么也没问,跪了下来。清晨的霜露结在他身上,浸染了单薄的衣服,风吹过刺骨地寒,旁边的佣人低头打扫着院子,没有人看他。

    洛闵叶身边的人比季无乐还沉默专注,好像一台真正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