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

    哨声很快响起。

    最后的决战终于来临。

    拉里约翰逊从杰夫范甘迪手里要到尚方宝剑,他将是执行最后一攻的尼克斯球员。他要用他的最后一攻取代范希在纽约拥有的一切。

    对于这点,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从他挥舞三次拳头,作出范希标志性动作,紧接着又悍然对位范希时候,约翰逊之心,昭然若揭。

    电视上的解说员也在讨论。

    “拉里约翰逊真的能取代小杰克在尼克斯曾经拥有的一切吗?小杰克在尼克斯球迷心里的位置太独特了,他进入联盟的时候,还是一个未成年,球迷们看着他一步一步成长起来,在球队巨星的掩护下,多次拯救球队于危难之际。”

    主持人说道:“拉里约翰逊并不是尼克斯挑选的球员,而且他的形象也不具备养成系的感觉。”

    但是,嘉宾说道:“在篮球领域,我们只崇拜强者。如果,拉里约翰逊能带领尼克斯走向更辉煌的殿堂,球迷们为什么要拒绝他们的喜爱呢?”

    “我认为拉里约翰逊比小杰克强,而且强大很多。”

    “如果今天晚上他终结比赛,他就会制造出一种取代范希的印象,假以时日,只要他带领尼克斯继续进步,他甚至会成为纽约之王…这可是小杰克从未触摸到境地。”

    嘉宾的看法和主持人截然不同。

    他是很坦诚的盎克鲁萨克逊人的强盗逻辑,他丝毫没有认为拉里约翰逊这种强盗行为是错误的。

    反而觉得,拳头大就是真理,根本不用讲究什么道义。他甚至认为,范希已经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拉里约翰逊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上场就去找寻范希,他要跟范希比拼这最后一攻。

    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范希在他出言挑衅之前,主动走到他身边。

    范希的身高虽然在后卫里算高的了,打得分后卫也不违和。但是,当他站到身材魁梧身高接近206的拉里约翰逊面前,从视觉效果上看,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

    鸡蛋碰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