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想成为别人历史记录的一部分。

    就如同迪格瑞尔的新秀助攻记录,永远的在后面标注:1974.1.1,(华盛顿子弹对决波特兰开拓者)。内特麦克米兰的新秀助攻纪录写着:1987.2.23,(西雅图超音速对决洛杉矶快船)。

    火箭队每位球员都不想在范希的记录上写着:1994.12.24,纽约尼克斯对决休斯顿火箭。

    范希的荣耀榜是火箭的耻辱柱。

    所以,他们对范希的防守非常紧密。

    肯尼史密斯的眼神专注的就好像他第一次打开他父亲珍藏的啄木鸟系列,紧张而且亢奋的想要看清每一根纤毫毕现。

    由于要严防死守的是范希的助攻,所以肯尼史密斯略微松开了一步。

    就是这一步,范希快速启动,他朝着禁区一路驰骋。

    肯尼史密斯在后面穷追不舍,但又不冲到前面去,他要切断范希的传球路线。

    火箭其他球员、包括镇守禁区的奥拉朱旺都将注意力放在范希的传球上。

    但是,他们忘记了另外一件事情。

    范希不是数据狂魔。在他的篮球认知里,篮球是一项将球放进篮筐的运动,无论是助攻,还是自己进攻,都是看谁更有利。

    所以,当他眼前出现一条通道,即便他看到斯塔克斯跑出三分线获得了一个不算拥挤的位置,他仍然起跳,单手将篮球放入篮筐。

    11分。

    范希为尼克斯拿到至关重要的2分。

    但对他个人来说,这2分的意义远不如将篮球传出去。

    汤姆贾诺维奇松了口气又提起一口气。

    松了口气是比赛只有37秒了,范希很难再获得1次助攻。提起一口气是因为尼克斯的领先又扩大到4分。

    最重要的是,范希的这次进攻选择让他感受到本场比赛以来最大的寒意:一个17岁的少年,一个爱慕虚荣争强好胜的年纪。面对破纪录这么伟大这么出风头的事情时,竟然如此冷静,竟然选择进攻而不是传球。要知道,整座球馆都在期待他的第25次助攻。

    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