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院里头人来往。

    瞿涯、班德鲁和在滁州的三位上君都分别来过了,领了吩咐离去。最后一个来的是云央。

    书房里卷帙迭延,连牍蔽墙。金雁尘作为一个成天打打杀杀的江湖客,走到哪里都带着成箱的书,这个习惯是很让人费解的。

    他读书和穆典可又不同。

    穆典可学奇门遁甲、机关术数,实用,也合她的身份。金雁尘的书架上却多是兵书,舆图,或是《长短经》、《捭阖策》一类的书籍。

    云央第一次进金雁尘的书房,看到琳琅满架子的书,着实吓了一跳,倾慕之心却是益浓益甚了。

    在她看来,金雁尘是这世间最优秀最出色的儿郎,落草江湖是屈才,踏马天下才是他的格局。

    唯独在一堆气象大开的书籍里显得格格不入的,是一本书脊厚阔的《汉乐府》,书皮有些褪色,脊背上起了褶,稍微有损,失常翻阅过的痕迹。

    金雁尘现下手中正捧着这本书。

    大约腿生得太长的缘故,他坐着的时候,总有一种肢体伸展不开的感觉,一腿半曲着,另一条腿干脆就抬到了案上。

    案头一只三足瑞兽香炉,细细燃着不知名的熏香。门窗掩着,烟雾盘绕,他的脸庞就隐在那一片缭绕的轻烟后,轮廓益发地深邃,深出了一丝丝忧郁的味道。

    “六公子。”云央走上前,轻声唤道。

    自得了徐攸南的点拨,他在金雁尘面前的言行举自然了许多,没有再刻意作娇媚。只不过多年的习惯使然,抬步时还是会不自觉地扭腰摆臀,弱柳扶风行,姿态仍是娉娉袅袅的。

    金雁尘抬眼看了云央一眼,面上那柔和得让人恍惚生错觉的忧郁神情一瞬间尽敛了,又回复一惯的冷硬态度。

    “来了。”

    他抬起手,修长四指按在一摞厚厚的草纸上,推过来:“先看看这个。”

    深浅笔画描出怪石凛寒,栋宇深奇,是阵法图!

    顺笔苍劲,回笔凌厉,一气运贯其中,浑如天成。云央见过金雁尘的笔迹,光看这落笔的气势,就知道是他的手笔。

    最上面几张图画笔墨新干,应当是才绘出来的。

    “隔壁有一家院子,走镖的夫妻两人带着三个女儿。你接近他们,明天日落前,把这个阵布在后院里,可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