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歌抬起手抚摸脸上的胎记。

    谁都不会知道,那里藏着一只狡猾的狐狸。

    路上,轻歌遇见在假山前踱着步子走来走去的林尘,林尘一回头,便对上了轻歌的双眼,有些惊慌失措,“三小姐。”

    轻歌看了眼假山轩榭后的阁楼,那里正是夜清清的住所,福至心灵,轻歌一眼便知林尘是想去找夜清清,却又怕夜清清讨厌自己。

    轻歌似笑非笑,道“林管家,你可见过这个。”

    她微微侧身,将右边耳垂翻起,耳后有一颗小巧的红痣;看着这颗红痣,林尘好似被雷霆击中,整个人都懵了。

    林尘的反应轻歌早便料到了,她笑了笑,道“我记得我小时候在厨房偷了两个馒头,回去的路上看见一个瘦得不成样子的小男孩,我记得我当时犹豫了下,才将馒头分了他一半。”

    林尘脸色惨白,毫无血色,眼神涣散,像是被雷霆当头一击。

    轻歌拍了拍林尘的肩膀,绕开假山,走向主堂。

    林尘愣在原地,双眼有些猩红,这么多年,他竟然被夜清清骗了!他一直以为当初给他馒头的那个女孩是夜清清,他记得那女孩身材消瘦,脸上脏兮兮的看不清容貌,她当时给他馒头后还给他看了看耳后的红痣,还笑着问他“你看看,是不是跟太阳一样。”

    后来,他也问过夜清清关于右耳红痣的事情,夜清清随意的敷衍他说是小时候随便点的。

    现在看起来,他的情深意重都像个笑话,他一直想报答的人,竟然被他害的身败名裂。

    绿荷身姿盈盈,看见林尘,皱了皱眉后大步走来,颐指气使,“林管家,我都说了,我家小姐不想见你,你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身份,夜家的狗,哪能配上我们小姐?”

    林尘双眼猩红,看向绿荷的眸光中充斥着冷意。

    “奴才对管家无礼,按照夜家家规,是要剁去小指的。”林尘道“晚上还请绿荷姑娘去刑法库走一圈,对待绿荷姑娘,刑法库的奴才们想来会非常温柔。”

    绿荷怔愣住,林尘身为夜家的管家自然有自己的权利,只是她仗着他对夜清清得百依百顺,自己也多了几分理直气壮,久而久之,就忘了自己是个奴才,对待林尘更是无礼。

    刑法库,在夜家,那可是奴才们的地狱。

    想到死在刑法库的那些友人,绿荷就咽了咽口水,害怕地身体颤抖,她还来不及解释自己的无礼,林尘就决然离去。

    离开前,还道“绿荷姑娘还是自己乖乖去吧,不然刑法库的人亲自上门,剁的就不只是一根手指那么简单了。”

    “林管家,你难道就不怕小姐讨厌你吗?”绿荷大喊。